根据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厅2020年研招复试精神和《合肥师范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校研〔2020〕6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教师教育学院2020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教师教育学院成立2020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面试专家组,负责本院研究生专业课考核、综合面试等细则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复试时间、方式及专业
(一)复试时间
第一批(一志愿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
5月18日上午8:30-12:00(教育管理),下午1:30-5:30(心理健康教育)。
5月15日,组织一志愿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线上登录试用。
第二批(调剂考生):
5月25日上午8:30-12:00(教育管理),下午1:30-5:30(心理健康教育)。
5月22日,组织具有复试资格的调剂考生线上登录试用。
(二)复试方式
复试全部采取线上复试的方式,通过中国移动云考场平台面试。
根据相关要求,复试实行“三随机”工作机制。(“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三)复试专业
1.教育管理(代码:045101)
2.心理健康教育(代码:045116)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考查和综合面试两个方面。专业课考查对应招生简章复试课目中内容,主要考查学生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等,以随机抽取试题方式考核。综合面试包括思想品德考核、综合素质和研究潜能等,主要以问答方式进行。面试专家组成员依据考生线上面试表现当场记名独立评分,每位考生的复试得分为专家组所有成员记名评分的平均分,满分为100分。
最终录取成绩合成按照考生初试总分、复试总分分别按权值折算后相加为考生录取总分,即录取总分=初试总分÷5×(70%)+复试总分×(30%)。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程序
(一)资格审查
复试前,根据学生上传的资料,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二)复试流程
1.复试前,主考官告知考生进入复试测试会议室和复试正式会议室的方式、正式复试时间等相关信息,测试网络是否畅通、复试设备安装是否符合要求等。
2.复试当天,提前30分钟组织参加复试的学生提前进入网络候考室,抽签决定复试顺序。
3.复试开始时,复试小组需当场确认考生身份和周边环境。对于身份存在异议或周边环境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具体需要检查事项如下:
①主考官通过视频检查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准考证原件。
②主考官通过视频确认考生周边环境,包括确保考生房间只有考生一人,桌子上只有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没有任何文字和图片资料。
③考生须认真阅读《合肥师范学院线上复试考生须知》和《考生使用手册》,按照要求,正确设置复试所需的硬件、软件及环境条件。
4.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为15分钟。主要程序是:
①学生自我介绍,2分钟。
②面试专家组长随机抽取专业课试题2题,学生回答。5分钟。
③面试专家提问。8分钟。
5.复试过程中,如遇网络或系统等原因造成中断故障时,考生须立即和主考老师联系,面试小组指示考生操作。
6.复试结束后,考生复试成绩由教师教育学院统一向考生公布,接受考生监督。
7.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截图和直播,禁止泄露或公布复试相关信息。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并将追究相关责任。
(三)体检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相关要求
(一)根据相关要求,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参加全部内容的考核,否则不予录取。复试完毕后学校及时将复试结果公示,并告知考生本人。考生最终录取情况以学校网页发布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不提供考试成绩及录取情况咨询。
(三)本方案若与学校和国家相关文件精神相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其他要求,详见《合肥师范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咨询电话:邢老师0551-65837401
教师教育学院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