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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编辑:张傲娜 核稿:胡哲 终审: 董萍 来源: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 发布日期:2025-03-26 点击量: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安徽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25〕2号)和《合肥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与学校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成立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组成如下:

组长:董萍 唐烨伟

成员:陈帅帅 闫龙 胡连峰 胡哲 姚琼

(二)复试对象

复试对象为我校研究生处公布的《合肥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人员名单》中报考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符合参加复试条件的考生。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包括线上预审和现场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参加复试。

线上预审:考生在复试报到前将以下材料原件扫描版发送至邮箱:zhaoyt073@hfnu.edu.cn。所有材料按以下顺序合成一个压缩文件,文件命名为“专业+姓名+准考证号”。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核查原件、上交复印件);

(2)初试准考证(核查原件、上交复印件);

(3)学籍学历证明材料(核查原件、上交复印件);

应届生:学生证(完整注册)、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网址: 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

历届生: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

(4)《复试信息登记表》;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6)《诚信复试承诺书》;

(7)加分考生需提供加分证明材料(核查原件、上交复印件);

(8)报考全日制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供《关于同意脱产参加合肥师范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的函》。

(9)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教育管理专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到时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

现场审核考生在报到时进行资格复审。核查原件,复印件留存。

请一志愿复试考生于2025年3月28日(周五)9:00-17:00到合肥师范学院锦绣校区行知楼711办理报到手续,并进行复试资格审查。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说明

1.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本学院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进入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或研究方向),按照招生目录公布的拟招生计划数150%的差额比例划定复试分数线;其他专业(或研究方向)复试基本要求:初试总成绩、单科均须达到A类考生“国家线”。一志愿复试名单另行发布。

3.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招生计划仍有空缺的专业将启动调剂程序。在满足调剂条件的前提下,将按照调剂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遴选进入复试。

4.不进行破格复试。

(二)复试时间

1.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2025年3月28日-2025年3月29日。

2.调剂考生复试时间:2025年4月8日-4月14日。起始时间以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为准,请关注合肥师范学院研究生处(https://yjsc.hfnu.edu.cn/)通知。

(三)复试形式及费用收取

统一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不收费,考生往返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四)复试日程安排

一志愿考生复试:2025年3月28日—3月29日

时间

内容

专业

地点及方式

3月28日(周五)全天9:00-17:00

报到并接受资格审查

参加一志愿复试的全部专业(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

合肥师范学院锦绣校区行知楼711报到处

3月29日(周六)上午8:00-9:30

专业笔试

参加一志愿复试的全部专业(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

于报到时通知

3月29日(周六)下午13:30开始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参加一志愿复试的全部专业(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

于报到时通知

3月30日-4月1日

体检

拟录取考生

复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调剂复试:2025年4月8日—4月14日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复试内容

由笔试和综合面试两个部分组成。笔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由学校统一组织。综合面试由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组织实施。具体复试科目、考试大纲、参考书目等详见《合肥师范学院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http://yjsc.hfnu.edu.cn/info/1181/18901.htm)。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及综合素质,内容包括:中文自我介绍(不得透露姓名、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英文文献朗读与翻译、试讲(无生上课)、提问答辩等环节,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专家组成员依据考生面试综合表现当场记名评分,每位考生的面试得分为专家组所有成员记名评分的平均分,满分为100分。

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个人信息,全程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及电子产品。复试全程“双机位”录像。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面试信息若有变动,以报到时通知为准。

注意事项:

①面试时,考生应当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以备核查。

②考生抽签确定面试序号,按面试序号逐一进行面试。

③抽取试题后进备课室进行30分钟备课,14:00开始面试。

④面试流程依次为中文自我介绍、英文文献朗读与翻译、试讲和提问答辩。

⑤面试结束考生应立即离场,不得在考试楼层逗留。

五、拟录取

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补充规定,在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所有录取信息都统一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jsc.hfnu.edu.cn/)和学院官网(https://jyxy.hfnu.edu.cn/)发布。

(一)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满分100分,复试总分=笔试分×60%+综合面试分×40%。综合面试时专家组需依据考生面试表现当场记名独立评分。

最终录取总分为考生初试总分与复试总分分别按权重折算相加后的得分,即录取总分 = (初试总分÷5)×70% + 复试总分×30%。

(二)录取原则

1.根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拟录取。若考生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初试成绩排序。

2.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同一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复试考生分别排序、分别录取。

3.拟录取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超过规定时间未确认的,经沟通确认后,学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4.拟录取类别为全日制的考生录取后发放调档函。非全日制考生拟录取类别只能为定向就业,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否则视为放弃录取。

(三)录取体检

复试结果发布后,考生按要求及时参加录取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复试后另行通知。

(四)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2.复试成绩不合格,即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

3.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

4.在考试过程中出现舞弊的;

5.体检不合格的;

6.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的。

(五)补录原则

在复试录取名单按分数排序后,根据排序,确定递补录取人员。

六、违规处理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校复试相关的内容。

复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等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本实施细则由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其他相关要求:咨询电话0551-65837401 申诉电话0551-63418475



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

2025年3月25日


附:综合面试程序及说明

一、抽签

所有考生(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须在2025年3月29日(周六)下午13:30之前到达锦绣校区博约楼409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二、综合面试程序

中文自我介绍(2分钟,不得透露姓名、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英文文献朗读与翻译(3分钟)、试讲(10分钟)、提问及答辩(5分钟)等。

三、无生上课主题及内容

教育管理专业试讲内容为中小学各学科教材指定内容;心理健康教育专业试讲内容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定内容。

考生提前30分钟领取教学材料在备课室备课。

教育管理:候考室409;备课室408;面试教室407

心理健康教育:候考室409;备课室410;面试教室 411、412


注:

①面试结束时,请留下手写教学简案备查。

②考生上课需有适当板书,不得使用多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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