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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指南》《合肥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学生手册及相关评选工作通知,严格按照评选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会议研究等流程,确定了国家奖学金拟推荐人选名单。现予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王学优(2021级小学教育1班)
沙晓月(2021级学前教育班)
公示期从2024年11月1日至11月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联系电话:0551-63674216。
特此公示。
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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