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教〔2019〕2号)、《合肥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校学〔2019〕7号)及学生手册相关评选工作通知,严格按照评选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核等流程,整个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现将429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地点:具体名单详见公告栏(行知楼715办公室)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4日--9月29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结束前向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反映,联系电话:0551-63674216。
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