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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2025届师范毕业生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通知》教学[2025]8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院系审核,现将2025届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培养过程性考核”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时间自2月27日-3月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反映(电话:0551-65837401)。
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
2025年2月27日
附件:2025届师范生培养过程性考核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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